淄博冠宏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消费的LED行车管制信号灯系藉圆形之红、黄、绿三色灯号及箭头图案,以时间更迭方式,道路交通信号灯,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进路权;或藉仅含红、绿二色之圆形灯号,以管制单向轮放之交通。普通设于交岔路口或施行单向轮放管制之道路上。
机动车信号灯、非机动车信号灯、人行横道信号灯、车道信号灯、方向指示信号灯、闪光警告信号灯、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、掉头信号灯、道口信号灯
淄博冠宏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研制和生产交通信号灯系列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,并从事交通控制系统、监控系统、道路标线、标牌等工程的设计施工。
主要产品有交通信号机、LED信号灯系列、数字显示器(**)系列、太阳能系列标志标牌系列、电子警察、公路卡口及道路标线施工等。公司拥有专业的生产技术人员,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的研发、施工、和服务人员,能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,一体化交通信号灯,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。
有LED交通讯号灯控制的穿插路口,应当依照下列规则通行:
(一)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,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;
(二)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;
(三)向左转弯时,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。转弯时开启转向灯,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;
(四)遇放行信号时,led交通信号灯,依次经过;
(五)遇中止信号时,依次停在中止线以外。没有中止线的,抚州交通信号灯,停在路口以外;
(六)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,依次停车等候;
(七)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穿插路口,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、行人。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。